主旨:「教育部補助永續校園推廣作業要點」業修正發布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
一、 「教育部補助永續校園推廣作業要點」業經本部於 105 年 12 月 28 日以臺教資 (六) 字第 1050165628B 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,要點全文及相關規定請至永續校園全球資訊網(另開視窗)下載。
二、 本計畫採線上申請 (不受理紙本申請),系統開放期間自即日起至 106 年 1 月 12 日 (星期四) 下午 3 時截止,請於期限內至「永續校園全球資訊網」首頁(另開視窗)點選填報申請。
三、 每校僅能選定永續校園探索計畫或永續校園改造計畫擇一申請,未依相關規定辦理者不予受理;有關本計畫之申請書格式、撰寫說明及線上申請系統操作說明請至「永續校園全球資訊網(另開視窗)」首頁下載。
四、 本計畫採部分補助,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 (市) 政府補助辦法及本部對直轄市及縣 (市) 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規定,補助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九十,且依縣市不同之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。
五、 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務必周知所轄學校,各校如完成本計畫之線上申請後應回報所屬之各直轄市、縣 (市) 政府彙整統計,俾利其及早預作自籌款籌措之準備,及再由各直轄市、縣 (市) 政府統一彙報到部,以作為本部受理申請之依據。
六、 本計畫補助經費依據行政院 105 年 9 月 23 日院授主預教字第 1050102211 號函暨中央對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補助辦法第 20 條規定,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。
七、 如有計畫撰寫相關疑問,請洽本部資科司邱豐裕先生(電話:(02)7712-9125),或逕洽「永續校園輔導團」黃小姐(專線:(06)2366-888);有關線上申請系統填列之疑問,亦請逕洽「永續校園全球資訊網」徐工程師(專線:(03)2654-733)。
八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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